咨询电话

报考指导表

微信群微信群| 公众号公众号| 在线客服
您现在的位置:浙江自考网>自考大纲 > 正文

浙江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2020-04-17 15:39:2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1.高校全称: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院校省代码:742

  3.办学层次:高起专

  4.学习形式、学制:

  (1)学习形式:业余、函授

  (2)学制:2.5年

  5.招生范围:浙江省内

  6.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厅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7.学费标准: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8.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2)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技术人员;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9.录取原则:

  (1)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情况下,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视成人高考上分数线人数和学校办学资源而定,且专业之间可适当调剂。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0.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11.联系方式:

  (1)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30号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邮编: 315010

  (2)咨询电话:0574-87249105

  (3)邮 箱:3417669521@qq.com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浙江自考网便捷服务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
电话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APP

400-869-6989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