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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2020-04-17 15:38:2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一、基本信息:

  1.高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院校国家代码:10863;院校省代码:411

  3.校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

  4.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5.办学层次:专科

  6.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7.招生范围:全省

  8.学习形式、学制:

  (1)学习形式:业余、函授

  (2)学制:2.5年

  二、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实行“成人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

  2.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情况下,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视成人高考上分数线人数和学校办学资源而定,且专业之间可适当调剂。

  三、学费标准:

  成人高等教育学费(业余、函授)理工类专业为3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为4000元/生·学年;文史类专业及其他专业为2700元/生· 学年。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业余、函授)。

  五、学校联系方式:

  (1) 校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46号(邮编:315010)。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新典校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电话:0574-87848851

  (3)传真:0574-87848851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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