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报考指导表

微信群微信群| 公众号公众号| 在线客服
您现在的位置:浙江自考网>复习资料 > 正文

2024年4月浙江自考合同法学习笔记 融资租赁合同

时间:2023-10-28 11:23:25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2024年4月浙江自学考试正在备考阶段,请广大考生关注“浙江自考网”,及时获取模拟试题、历年真题、最新浙江自考成绩、浙江自考报名、浙江自考备考经验等信息!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 1.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两个合同组成,当事人包括了出卖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三方。 2.融资租赁合同是以融资为目的,融物为手段的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为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 4.融资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要式合同、多务合同和有偿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1.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租赁物是由承租人选择确定的,出租人只能按承租人选择签订购买合同。 2.承租人有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3.租赁合同期满,租赁物的所有权一般归承租人,出租人不再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象征性购买价。如果租赁合同对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则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浙江自考网便捷服务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
电话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APP

400-869-6989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