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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2020-04-15 15:20:19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一、学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331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甬江路校区

  三、办学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邮政编码:325011

  五、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六、办学层次: 高职 (专科)

  七、学习形式:函授

  八、招收专业: 电气自动化(理工类)、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应用电子技术(理工类)、包装策划与设计(文史类、理工类)、会计(文史类、理工类)、工商企业管理(文史类、理工类)、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类、理工类)、物流管理(文史类、理工类)、文秘(文史类、理工类)、市场营销(文史类、理工类)、电子商务(文史类、理工类)、计算机信息管理(文史类、理工类)、物业管理(文史类、理工类)、酒店管理(文史类、理工类)、老年服务与管理(文史类、理工类)。

  八、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原则,按考生第一志愿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情况下,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视成人高考上分数线人数和学校办学资源而定,且专业之间可互相调剂。

  九、学费标准:

  严格执行物价、教育部门有关收费规定,成人高等教育学费(函授)今年所招专业文史类为2970元/学年,理工类为3300元/学年。

  十、学历待遇:

  凡参加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的成人函授高职大专学生,学完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电子注册上网,毕业生享受全日制普通高职大专毕业生同等待遇。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一) 联系电话:0577—88850208

  (二) 传 真:0577—86535987

  (三) 联系地址: 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 E-mail地址: 29725352@qq.com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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