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设置审定及教材游选工作的通知》(晋招考自 [2022] 17号)文件精神,我省对现开考32个专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相关信息已于11月1日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计划执行时间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将安排新计划考试课程,不再安排旧计划考试课
二、新旧考试计划过渡期
新日计划衔接过渡期从2024年至2025年底,为期两年
三、课程选报及毕业
1、新生
2024年上半年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按新计划选报课程,达到专业所要求的毕业条件,按新计划申请毕业。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32个专业课程设置及新旧课程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
2、在籍考生
2024年1月1日前的在籍考生,已取得的合格课程(旧计划)继续有效,可顶替《对照表》中相对应的新计划课程,无须再选报新计划课程;没有合格的旧计划课程则须选报对应新计划课程;
在过渡期内( 2025年12月前)已达到旧计划毕业条件的考生,仍按旧计划申请毕业;
2026年1月1日起,考生须按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已合格的旧计划课程仍可顶替新计划相应课程,但必须符合新计划所要求的学分和专业课程门数方可申请毕业。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咨询电话: 0351-4862639。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23年10月山东自考成绩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发布公告
11-17青海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12-012024年湖北自考部分主考学校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公告
01-04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相关工作确定
11-11关于2024年吉林自考停考自学考试四个专业的通知
12-012023年辽宁省成人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及渠道
11-14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12-21河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须知
10-26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10-302023年10月贵州自考成绩公布通知
11-20浙江自考网便捷服务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