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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自考本科段:公司法00227考试试卷题型

时间:2020-05-11 11:52:22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2020年自考本科的小伙伴,在备考阶段,到了最后阶段才进行浙江自考历年考试试题刷题冲刺!在这里浙江小编建议应该结合试卷题型一起复习,抓住重点。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2020年报名自考的考生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关于今天我们要说的:公司法00227考试试卷题型。

以下题型均是浙江省自学考试历年真题的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公司法上的公司债是指

A.公司所欠的所有债务

B.公司所欠银行的债务

C.公司所欠股东的债务

D.公司以有价证券形式所形成的债务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2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C.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D.只要股东请求查阅公司文件,公司都应该给予查阅

E.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有权查阅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9.公司债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4.简述公司形式变更的功能。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2分。

38.公司债与公司股份的联系与区别。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3分。

39.案例:

原告:A贸易有限公司,被告:B设备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方某、吴某、朱某。

原告A公司诉称:B公司尚欠其货款200万元。2018年12月B公司因违法被市场监管局吊销营业执照,至今未清算,因其息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流失、账簿灭失,A公司债权未得到清偿。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方某、吴某、朱某应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请求判令B公司偿还A公司货款200万及违约金,方某、吴某、朱某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吴某、朱某辩称:1、二人从未参与过B公司的经营管理,B公司实际由大股东方某控制,二人无法对其进行清算;2、B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已背负了大量的债务,并非由于吴某、朱某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财产灭失;3、吴某、朱某也曾委托律师对B公司进行清算,但由于B公司财物多次被债权人哄抢,导致无法清算。因此吴某、朱某不存在息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故请求驳回A贸易公司对吴某、朱某的诉讼请求。

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在何期限内组织清算组,开始清算?

(2)B公司的清算组应由哪些人组成?法律依据是什么?

(3)吴某、朱某的辩解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自考填涂答题卡所需文具:

1.2B铅笔;

2.橡皮擦;

3.0.5mm黑色签字笔;

4.各科目大纲规定以内的物品。

以上就是浙江自考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20年浙江自考本科段:公司法00227考试试卷题型”的所有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如有更多疑问可以关注浙江自考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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