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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自学考试真题试卷及答案三【2010年10月】

时间:2021-03-20 11:37:0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 试论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答案: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

(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1分)

(2)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1分)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分)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1分)

(5)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1分)

商业银行设立一般须经以下程序:

(1)筹建阶段,应当由发起人各方共同向银监会提交筹建申请,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2分)

(2)商业银行筹建完毕,应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银监会审查符合规定,申请人填写正式申请表。(2分)

(3)开业登记。商业银行应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并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1分)

2. 试论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基本原则。

答案: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平等原则,银行与客户之间法律地位平等。(1分)银行是一家公司,客户有企事业单位,也有个人,相对来说,银行的经济实力比普通客户要大一些,但是在法律上他们是平等的。(2分)

(2)公平原则是商业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要体现公平。(1分)金融合同要符合法律和中央银行的规章,符合国家和大众的利益;内容要反映公平竞争;不允许以强凌弱,以大欺小,更不允许从事显失公平或获取不当得利的行为。(2分)

(3)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在金融市场中进行的各种交易都要自主表达意思,自由达成一致,自觉履行合同。自愿原则是契约自由原则的体现。在国有独资银行中自愿原则更为重要,政府和政府官员不得干预银行的贷款和担保业务。(2分)

(4)信用原则是商业银行和客户参加金融市场活动的基础。金融交易有较长的时间和空间范围,维持交易安全稳健的进行就离不开参加者的信用。金融市场是通过信用记录的方式来维持参加者的信用水平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也有信用评级的基本要求。(2分)

评分参考说明:

(1)考生答题所用词语、句式与参考答案不同,只要意思正确,就可给分。

(2)要点回答完整,阐述充分,可得满分;阐述较充分,可得8~9分;阐述一般,可得6~7分;没有阐述的,可得4~5分。

(3)要点回答虽不完整,如所回答的要点论述很充分,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加1~3分,但每小题得分不能超过满分。

(4)基本观点完全错误,所答题目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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